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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CSL】中国希望根据网络安全法加大处罚力度

中国网络空间监管机构周三提出了一系列对中国网络安全法的修正案,包括提高一些违规行为的罚款金额,并表示希望这样做,以改善与其他新法律的协调。

例如,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CAC)表示,它希望引入一项处罚,将对使用未经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处以最高相当于其上一年收入5%的罚款,或其为该产品支付的金额的10倍。

本文:https://cioctocdo.com/china-looks-increase-penalties-under-its-cybersecurity-law

【PIPL标准合同】中国:标准合同条款草案——PIPL下的数据传输操作:第二部分

2022年6月30日,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CAC”)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口标准合同条款(征求意见稿)(“标准合同条款草案”)。标准合同条款草案旨在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第38(1)(3)条,并规定了在中国境外转让个人信息的合法方法之一。标准合同条款草案包含一份类似于标准合同条款(“SCC”)的标准合同,并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和海外接收者的要求。在第二部分中,OneTrust数据指南研究考察了CAC提供的标准合同条款。

【PIPL】第3部分:PIPL对外国司法和执法机构的本地化要求和限制

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如中国移动)和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数量达到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CAC)规定的阈值)将在中国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本地。[1] 这些实体只能在必要时(可能包括出于商业目的)并在通过CAC管理的安全评估后输出个人信息。